搭飛機時禁止使用手機的限制即將放寬
交通部民航局提出修正《民用航空法》第43條之2的法案,將禁用手機或相關通訊器材的權力授予機組人員;只要機組人員沒有廣播告知限制,飛機等待起飛、在跑道滑行時,或落地打開艙門前,搭機民眾都可以使用手機,最快明年下半年實施。不過,機上使用電子產品等通訊器材時間,仍要依據飛機上工作人員指示。
民進黨立法委員管碧玲質詢指出,民航局管制機上使用電子通訊產品,有時降落要聯絡接機很不方便,但電子產品對飛行影響沒有定論,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已建議開放,許多國家也跟進,台灣應開放。
沈啟答詢表示,現在法規規定飛機關艙門後及落地開艙門前,都不能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,考慮個人行動通訊普及,有時機場流量管制時,旅客在機上等待時間太久,也無法對外通訊,決定放寬機上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限制。
Source:政治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