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前的這個新聞才讓大家恍然大悟知道說,原來備用鋰電池是不能放到托運行李裡的。相信大家一定也不是很清楚到底有哪些東西不能帶、哪些東西只能托運、又是哪些東西只能隨身攜帶,下面將為大家做簡單介紹:
一、禁止攜帶
基本上禁止攜帶的東西大多屬於高危險物品,如炸彈、汽油等,相信一般人也不會將這些東西帶上飛機。比較值得注意的是裝有鋰電池或其他危險物品的保全型手提箱、現金箱、現金袋等也不能上機。
二、僅可隨身攜帶上機
1.心律調整器
2.備份鋰或鋰離子電池攜帶不超過 2 個
3.安全火柴或香煙打火機,一人限帶 1 個打火機或 1 盒安全火柴。 打火機燃料、打火機燃料填充罐及非安全火柴不可攜帶。
三、僅可託運
1.工具棍棒類,如刀、球棒等經人為操作可能影響飛航安全物品。
2.運動或家庭使用且無次要風險的噴劑,如噴髮劑、香水、含酒精藥物、防蚊液等。
上面列出了一些大家旅遊時可能會有疑慮的物品,希望大家在出國時先注意好,才不會到了機場才手忙腳亂的唷!!
其他托運相關物品及詳細內容:http://www.gogoenglish.com.tw/download/d_a_06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