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與波蘭今簽署「青年文化與教育交流計畫協定」,待相關作業程序完成後,預計明年一月將正式上路。未來兩國將互相提供每年200個名額供18至30歲青年申請,藉由短期工作赴海外旅行、體驗異國生活並與當地人交流。
外交部發布新聞稿指出,我駐波蘭代表江國強及波蘭駐台代表魏馬克(Marek Wejtko)共同簽署協定,繼德國、英國、愛爾蘭、比利時、匈牙利及斯洛伐克後,波蘭將成為歐洲第七個、全球第十二個與我簽署類似協定的國家。 波蘭位處歐洲中心,東鄰白俄羅斯、立陶宛及烏克蘭,南與捷克、斯洛伐克相鄰,西與德國為界,北濱波羅的海並與俄羅斯相接。由於地理特性,波蘭成為東西文化匯流之處,音樂、文學、藝術及飲食文化等均具特色;境內還有13個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及1個自然遺產,並擁有4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。 外交部指出,盼青年透過「度假為主、打工為輔」的方式,赴海外體驗不同生活、文化及教育環境,促使雙方更加瞭解彼此文化、歷史與藝術的內涵及深度,也可藉機學習新的語言,建立友誼。待相關作業程序完成後,將另外公布確切的實施日期及申請辦法。 目前波蘭在我國的留學生約有230人,我國在波蘭的留學生則約有470人,雙邊文化及教育交流相當頻繁。外交部盼透過度假打工計畫的實施,讓兩國人民提升對彼此的瞭解,並增進交流與合作。 聯合報/許雅筑_
資料來源:聯合報